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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
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3 19:5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推动北京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319号)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北京市辖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五)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按优先级进行排序,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个。

三、工作流程

(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2月8日17点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六份)和电子版报送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电子版命名为“单位+项目名称+申报方向”,发送至songfangfang@mailbjca.miit.gov.cn。

(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遴选(附件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

宋方方/18210846585

安全类:

贾媛媛/010-6339662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4号院

附件1.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doc        
  附件2.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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