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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限期报告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年报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16:21
北京地区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年报。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部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报告年报信息,现将相关企业公布如下(见附件)。请上述企业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年报信息报告工作,未在限定期限内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电信业务年报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938039、010-68058119。


附件:年报补报名单.xlsx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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