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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服务接入代码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10-28 00:00

事项名称:

工信部核发跨地区码号备案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字头电话接入短号码及短消息接入代码,例如:100XX1118311185119110122123XX120

1字头运营商业务代码;106字头跨地区短消息接入代码,例如:1065XXXX1066XXXX10690XXX1069YXXXXXXX10699XXX95字头电话接入短号码及短消息接入代码,例如:95XXX;移动电话网网号+HLR识别号(移动网H码)等。

办理材料: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登录码号系统提交备案资料:
1
、按照系统提供的表格信息填写系统未自动导入部分:
2
、附件为号码使用单位向工信部提交的申请材料系统自动推送;
3
、首次向本省管局提交备案申请,附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码号启用技术方案(写明与启用码号有关的网络组织方案和网络拓扑图、与相关基础电信网络的连接方式、电信用户(服务对象)的接入方式等)。 
2)码号的使用规划(主营业务及介绍、码号拓展使用情况,拓展位与对应的业务名称等)。

3)码号启用前期准备情况(内容包括码号启用所需的设备、线路准备情况,码号启用实施进度安排,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协议情况)。 
附件资料中如缺少以上内容,请以邮寄方式发送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4号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办理地点:

电信网码号管理系统(登录http://www.miinac.gov.cn,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

电话:010-63319829

办理流程:

码号系统提交申请申请受理予以备案 结果登录系统查看



附件: 下载:码号使用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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