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信管罚字[2020]第01号
发布时间:2020-11-10 11:28
来源: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信管罚字〔2020〕第01号 |
| 处罚名称 | 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
| 处罚类别1 | 警告,罚款,向社会公告 |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
| 处罚依据 |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中创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0628498782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子君 |
| 处罚结果 | 予以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向社会公告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5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110000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0/11/10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