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是依法设立的行政管理机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北京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北京市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北京市“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二、协调北京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负责北京市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北京市通信建设市场;指导北京市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依法监督管理北京市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资费和质量;保障普遍服务,推动行业自律;根据授权负责北京市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等资源的管理;监管北京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组织协调北京市应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担北京市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
五、协调管理北京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监管北京市网络运行安全;拟订北京市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市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配合开展北京市特殊通信、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有关工作,配合处理网络有害信息;拟定北京市通信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