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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3年度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19:30

北京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开展北京地区2023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局核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应进行年报报送。 

请北京地区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完整、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年报信息,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我局将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年报工作说明.docx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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