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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调整北京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送达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14:08 来源: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地区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工信部政法函﹝2020﹞99号)要求,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等便民措施,即日起,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将全面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具体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首次获取许可证


我局将于增值电信业务行政许可事项核准10日内,按照企业填写的“邮寄地址”邮寄许可证,企业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换发许可证


办理增减业务种类、许可事项变更、许可证续期等需换发许可证的事项时,企业应将原许可证邮寄至“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业务室”。我局收到原许可证书并确认无误后,10日内将按照企业填写的“邮寄地址”邮寄新许可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许可证原件(含正文、附页、特别规定)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4号;收件人: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业务室;邮政编码:100055;收件人电话:010-51938038;邮件标注“原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字样。


(二)许可证核准后,我局将在官方网站公开获证企业名单,请及时关注。


(三)许可证邮寄地址为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的“邮寄地址及邮编”,收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请务必确保“邮寄地址及邮编”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准确无误。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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