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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通信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16:45

根据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发〔2022〕15号)相关要求,冬春季节,我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易发多发期,特别是受重大活动后放松期、年底业绩冲刺期、传统事故多发期“三期碰头”叠加影响,加之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力确保全市通信行业火灾形势高度平稳,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决定自2022年12月上旬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通信行业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坚持火灾防控“抓大防小、标本兼治”工作原则,聚焦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推动全市通信行业各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有效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全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节庆、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持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抓实抓牢重点场所、风险环节隐患整治。


1.聚焦高风险场所整治严防“大火巨灾”。紧紧围绕涉及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工业园区和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的通信机房,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安全水平。突出抓好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整治,集中推进企业自有或使用的5类高层建筑共性及个性风险隐患整治,特别是针对外墙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建筑,一律采取设立安全警示牌、修复破损保温层等措施,严防被引燃;开展外墙装饰、围护结构和材料火灾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


2.聚焦薄弱场所整治严控“小火亡人”。找准抓住“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三个方面风险,精准施策、精准治理,不断提升“小火亡人”防范能力水平。一是抓好重点场所通信机房的隐患问题整治。严查办公区域、机房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三合一”使用等高风险行为;因地制宜将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内容纳入综合改造内容,有效提升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二是抓好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入办公区域、营业场所的风险隐患整治,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针对性巡查检查、安全提示,及时劝阻、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3.聚焦电源火源管控和易燃可燃物品清理降低火灾风险。把握火灾发生的基本要素,强化“着火源”和“可燃物”管控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斩断火灾发生的链条,防止“小险”酿成“大灾”。一是严控电源火源风险。重点关注蓄电池、油机、燃油、燃气、电热取暖,餐饮场所以及通信建设施工工地用火用气等风险,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使用醇基燃料以及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动火动焊等突出风险问题。二是清理易燃可燃物品。严格落实定期大扫除机制,开展“四清三关”活动(清理楼道、阳台、厨房、机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4.聚焦关键环节治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两个通道”专项治理,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有效减少火灾亡人风险。一是针对室内疏散通道、应急逃生出口。重点加大办公、营业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检查力度。二是针对室外消防车通道。持续抓好常态化整治工作,特别是对高层建筑办公区等容易出现消防车通道被工作车辆或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的场所,要定期开展集中治理,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大违规行为的巡查、提示、劝阻力度。


(二)多措并举保障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5.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兼顾防疫安全和消防安全,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提示,提示提醒及时清理可燃杂物、安全用火用电、安全存放使用酒精;对于涉疫机房、楼宇,要采取合理安全管控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移除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封闭设施。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6.加大社会面宣传教育警示力度。突出冬春季火灾特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要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以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引导员工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切实加强员工防火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员工防火意识,做好防火减灾工作。


7.持续开展实操实训。定期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优先组织对消防安全风险较高、火灾防范基础较弱的场所“一警六员”重点人群开展“出真水、灭真火、真动作”实操实训,并逐步分层次、分区域进行全员培训,切实培养一批“见火不慌、抬手就打”的“准消防员”,提升企业自防自救能力。


(四)扎实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


8.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紧盯全国“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段,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全国“两会”前,要组织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周边通信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坚决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针对重要节日,提前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周边通信设施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节庆期间实名制明确值班值守人员,落实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现场看护、巡查值守。


9.全面做好春运消防安全保障工作。春运期间,对“七站三场”(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朝阳站、丰台站、清河站、首都机场、大兴机场、南苑机场)周边通信设施,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灭火救援及应急处突演练,全力确保春运消防安全。


(五)持续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水平。


10.提升应急快速响应处置能力。推行消防控制室“四快”应急处置规程,并优先在大型办公、营业、机房等场所推行中控、监控“两室合一”,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夯实社会面应急响应基础,缩短到场时间,提高响应效率,实现“一点着火、多点出动、协同作战”,打早灭小,快速处置。要依托“一警六员”实操实训工作,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开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12月15日前)。深入分析本企业火灾规律特点和风险隐患重点,制定本企业针对性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冬春火灾防控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全国“两会”开幕前)。围绕重点工作任务,逐级落实责任、拉列工作账单、定期调度推进。特别是对方案明确的重点场所、区域,要全面开展摸排检查、建立健全隐患台账,督促隐患整改。全国“两会”期间,全面启动火灾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关键节点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3月31日前)。各企业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查找存在问题,固化工作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成立由企业领导任组长,负责安全工作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压实各级责任。各企业要逐级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建立健全基础台账、隐患台账,切实推动整改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北京市通管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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