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信管罚决〔2025〕第1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信管罚决〔2025〕15号 |
处罚名称 | 违反《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处罚类别1 | 责令立即改正,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端口类短信息服务,应当要求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进行查验和登记。” |
处罚依据 |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鸿蒙智佳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008K2919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原仁 |
处罚结果 | 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9/17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1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5/10/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