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申报2017年北京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中移铁通北京分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通信行业高级技师、技师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工信教[2017]33号文要求,依据《北京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相关精神,2017年北京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考评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及等级
北京通信行业2017年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考评工作按照部指导中心确定的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分类目录中职业进行,考评职业及等级如下:
| 考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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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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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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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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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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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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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电力机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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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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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网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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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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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通信机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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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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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通信机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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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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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通信机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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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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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机务员(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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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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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评方式和时间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考评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三部分,其中综合评审包括工作业绩考核、论文(技术报告)。
2017年全国通信行业高级技师、技师考评理论知识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9:00-11:00。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通信行业技师(业务师)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通信事业和本职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通信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发展通信事业做贡献;
2、具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能独立解决生产过程中较大的技术疑难问题,在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方面有革新成果或成绩突出,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申报通信行业技师(业务师)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不含)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或业务师资格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六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有高级技能培训能力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本科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
5.取得通信技术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在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四年。
(二)申报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通信事业和本职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通信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发展通信事业做贡献;
2.具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能独立解决生产过程中较大的技术疑难问题,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在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方面有创新成果或成绩显著,具有技术管理能力。
申报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不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或高级业务师资格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
3.取得通信技术专业工程师资格,并在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
四、报名方式
(一)考生登录www.gcvaic.org进行自主报名,选择统考任务和考生所在地区,如实填写个人资料,上传证件照片,下载考评审批表。各职业高级技师、技师统一考评工作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
(二)8月30日-9月1日9:00-16:00,请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具体见下(三)资料提交)及原件(主要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和年限的证明材料)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804室进行现场审核。
(三)资料提交
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符合条件者须提交以下各种资料:
1.填写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见附件一)、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见附件二)考评申报表,可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文档打印,但签名须用钢笔或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楚、端正,一式两份。
2.工作业绩考核表(见附件三)、论文(见附件四),各项文本一式两份,填写后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五)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3.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须人力资源部盖章,同时提交两张两寸同底板彩色照片(背面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
(四)相关文件可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网站下载。
五、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工发〔2015〕2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实施意见》(京工发〔2013〕34号)的具体要求,2015年北京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鉴定的九个职业纳入北京市2015年在职职工助推计划,凡符合助推条件并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工会会员,且所在单位工会关系隶属于市总工会,并按规定缴纳2015年工会经费(或活动经费),均可获得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奖励。奖励条件为获得北京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国家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含)。其中技师每人奖励1000元,高级技师每人奖励2000元。
经过与北京市总工会确认,2017年将继续在北京市开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经过北京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考核并取得2017年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证书,同时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工会会员,且所在单位工会关系隶属于市总工会,并按规定缴纳2017年工会经费(或活动经费),均可获得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奖励。资金额度暂定为技师每人1000元,高级技师每人2000元。
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考评申报表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业务师)考评申报表
3.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工作业绩考核表
4.论文(技术报告)写作要求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 附件4:论文(技术报告)写作要求.docx
附件: 附件3:通信行业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技师(业务师)工作业绩考核表.doc
附件: 附件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业务师)考评申报表.docx
附件: 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高级业务师)考.docx